1、离婚协议书提交后多长时间不去民政局算无效
1.离婚协议书提交给民政局后并不是即刻生效。一般需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起30日后,若双方未申请离婚证,便视为撤回申请,协议书无效。
2.此三十天内,双方拥有反悔权,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30日后,双方需亲自前往办理,经审察符合条件才发离婚证,此时协议书正式生效。
3.应该注意,具体状况可能因区域政策等原因而有所不同,若未在提交后三十天内办理有关手续,协议书视为无效。
2、离婚协议提交后超多长时间未办手续会失效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关材料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此时等于失效。
也就是说,提交离婚协议后,假如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没去办离婚手续,此首要条件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3、离婚协议书提交后超多长时间不去领证算无效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有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之首要条件交的离婚协议书也就不再产生使双方协议离婚的效力。
也就是说,提交离婚申请并度过30天冷静期后,再超越30天不去领证,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就失效了,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当探讨离婚协议书提交后多长时间不去民政局算无效这个问题时,大家需要明确,离婚协议书在提交后并不会自动失效。通常来讲,自离婚协议书签订并生效后,双方应尽快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以使其产生法律效力。但假如长期不去,虽然协议书本身仍然存在肯定效力,但会引发很多麻烦。譬如,伴随时间推移,或许会出现一些财产情况变化等状况,给后续的离婚登记带来不确定原因。如果你对离婚协议书提交后多长时间去民政局适合,或者在办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